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享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成果,自主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民生举措,是首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4年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从“无障碍设施建设”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仅两字之差,却意味着北京无障碍建设涉及范围更广、内容更多、系统性和精细化更强以及受益群体更广,更能体现新时代的精神文明。长期以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从多方面持续推进无障碍设施与环境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规划设计层面,先后制定发布涵盖综合类、居住区、公共建筑、市政道路、轨道交通以及特定地区等一系列无障碍设施环境规划设计标准和图集30余项,对新条例的实施落地、对首都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目前已发布实施的住宅及社区无障碍标准,包括《住宅设计规范》《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配套图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配套图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试行)》《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导性图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例汇编》。
2020年北京市发布了区域标准《住宅设计规范》(DB11/ 1740-2020)。《规范》紧扣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从居住安全、居住品质、居住科技等多方面出发,注重精细化设计,突出北京特色,强化住宅无障碍与适老化设计理念。
《规范》强制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老龄化社会来临,人们对美好物质生活的需求也在与时俱进,为方便解决老年人上下楼和医疗救护的需求,《规范》提出住宅内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50m×1.60m,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为适老化改造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规定:住宅户内的过道宜为无障碍通道;户内承重墙上设置的门应满足通行净宽度不小于800mm的要求或预留改造的条件。住宅主要出入口的门厅处还要求设置轮椅的回旋空间。
《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于2019年9月发布实施。《指南》在梳理现行有关适老化改造设计标准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所居住的既有住宅套内空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共空间和既有居住区室外道路、绿地等相关空间及设施的适老化改造设计,提出了相应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引,以满足多种的使用需求。
为营造安全、便利、舒适的居家养老环境,《指南》提出对居住区内道路、出入口、室外活动空间等增加无障碍设施,例如:将部分停车位合理改造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既有人行系统地面有台阶时,可根据现场道路条件同时考虑设置轮椅坡道;既有住宅出入口适老化改造应满足无障碍出入口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宜采用平坡出入口。
《指南》综合建筑消防、疏散、日照、结构等影响因素,从“怎样加、加什么样的、加电梯后的空间改造”方面提出改造建议,就加装电梯的位置、电梯厅的位置及形式、入户形式等提出了3个类型的技术方案。
为解决电梯入户差半层、加装电梯后住户仍需要走十多级台阶的问题,用了近1年的时间调研修改,重点研究平层入户方案,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造建议。
在室内改造设计时,对入户厅、床、卫生间等空间,结合墙面、户门、坐凳、储物柜等进行无障碍改造,例如在厨房内“可借用入口空间与操作台下方空间完成轮椅转向”,卫生间改造时“应在座便器、浴盆及淋浴旁设置扶手,以便于老年人盆浴、如厕或淋浴时,自助撑扶起身”,辅助老年人顺利使用,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2015年7月发布的《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是国内首个关于居住区环境无障碍建设的区域标准。我们以居住区无障碍设施精细化设计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将无障碍精细化和系统化设计新理念纳入居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区内道路、绿地、居住建筑的公共空间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提供了技术依据。
要求在进行居住区规划时,同时要做好无障碍环境的规划,以保障家庭、居住区内部环境与城市环境组成一个完整的无障碍系统。
从根本上解决多层住宅无电梯带来的困扰,《规程》对北京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的住宅,每住宅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如:提倡公共厕所内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打理台,为带婴儿出行的居民提供卫生便捷、临时休息的场所;对于不设置电梯的住宅,提倡楼梯设置双侧扶手,并要求靠墙扶手的内侧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以满足有需要的居民上下楼抓握使用。对于居住区出入口、居住建筑中的楼梯和电梯的设置等适当提高了无障碍设计要求。
《规程》规定:居住区绿化园区有3个及以上出入口时,应不少于2个出入口满足无障碍设计。此举意在避免老年人、儿童及残障人士走回头路。
为加强《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的贯彻实施,帮助和指导广大规划、设计及实施工程人员理解和正确使用规程,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水平,推进首都无障碍环境,我们编制了《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配套图集》。
2015年12月发布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针对百姓居家养老的需求,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选址布局、外部环境、建筑规划设计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我国首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旨在营造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社区养老环境。
《标准》按照居民日常活动的习惯,以15分钟步行距离为服务半径,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划分为“居住区级、街区级、社区级、建设项目级”四个级别。各个级别配套设施必须覆盖辖区内全部住户,服务设施布置将灵活性更好便捷。
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内容不清晰、居家养老服务无专门设施用房等问题,《标准》要求:新建社区级建设项目必须配建不少于800㎡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不少于150㎡的室外活动场地。并明确了800㎡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各项功能与服务内容: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具有“就餐洗护、医疗保健、休闲活动、管理服务”四大功能,并就“四大功能”所需用房最小使用面积和空间设计做出详细规定。解决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餐厅、医疗救护、老年辅助洗浴等亟需设施的用房设置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室内活动过程中对室内交通回旋空间、辅助洗浴如厕、标示与色彩引导、紧急呼叫装置等的需求更加迫切。
针对老年人听力、视力和体力减弱的生理特点。《标准》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部交通空间必须提高辅助回旋空间的尺寸要求和楼梯缓坡提示设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内一定要进行色彩、照明和相关设施的辅助设计,完善各项预防性保护措施;社区户外活动场所的标志牌、休息座椅、公共卫生间、照明设施等也需要针对老年人视力、听力和体力减弱的生理特点,进行整体设计。
针对北京市老城区内社区公共空间资源紧张的现实,《标准》明确要求:室外场地与社区公共绿地、儿童活动场地等其他室外活动场地结合设置。
同时,《标准》对社区内步行道路、室外活动场地、电梯、卫生间等均提出了无障碍要求。
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提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布置、相关服务用房和活动场地设置以及具体建筑规划设计等)相关条款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配套图集》特别针对社区养老设施的选址布局、外部环境、建筑规划设计等基本功能需求做出了详细解释,并给出了总平面图、功能关系图、功能单元平面和功能组合平面等设计示例和部分细部节点构造图,为设计人员提供参考。
2015年1月发布实施的《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试行)》,提出了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通用性规定。明确了独立占地、结合建设两种形式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控制指标,包括规划选址要求、床位设置规模、床均用地面积、床均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特别是对建筑的出入口、走廊、电梯、卫生间的无障碍设计提出了相应要求。
老旧小区的改造是改善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民生工程,通过改造不但可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对提升北京市整体城市环境和风貌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系列指导性图集》。《图集》提出了高层住宅在改造中应在入口处设置无障碍通道,小区内道路及公共设施入口处也应根据真实的情况设置合理的无障碍设施等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理念。
为进一步引导相关单位注重积累经验,科学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对下一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设计指导,我们选取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典型工程案例,组织编制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例汇编》。《图集》对项目中住宅单体节能保温、抗震加固以及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改造前后的对比及分析,同时综合改造中均对无障碍改造和公共设施改造做出了分析和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