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首要运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工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产品销售额替代)。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工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替代)。
包含未归入规划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运营业、规划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方案总出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此类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出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出资项目,且为没有归入规上单位规模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