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規定: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住所
来源:公共建筑    发布时间:2024-10-10 18:25:24

  為進一步加強江蘇省高層修建的規劃建設办理,提升高層修建本質安全水平,近来,江蘇省住建廳會同省天然資源廳、省消防救援總隊起草的《關於加強高層修建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寻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寻求意見。公開寻求意見時間自布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

  什麼是高層修建?修建高度大於27米的住所,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修建為高層修建。其间,修建高度大於100米的為超高層修建。

  《寻求意見稿》提出,加強高層修建高度管控。各地在編制城市中心肠區、交通樞紐區、沿山濱水景觀地區、歷史風貌區、城市更新區等區域詳細規劃時,應分級分類量体裁衣,明確具體地塊修建高度、容積率等上限指標﹔城區非流动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操控新建80米以上住所。除臨江、臨湖、臨海及城市規劃特别區域外,新建改进型住所原則上不高於60米。

  《寻求意見稿》明確,從嚴操控新建超高層修建。城區非流动人口300萬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修建,其间城區非流动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约束新建100米以上修建,城區非流动人口100萬-300萬城市嚴格约束新建150米以上修建。城區非流动人口300萬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修建,嚴格约束新建250米以上修建。

  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所。確需新建超高層修建的,作為严重公共建設項目实行严重行政決策程序,報同級城市黨委審定,實行責任終身追查。

  高層修建怎么選址?《寻求意見稿》提出,各地要科學引導高層修建選址布局。高層修建應避開抗震防災專項規劃確定的危險地段,不得位於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不得位於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位於公路、鐵路規定的退讓紅線距離范圍內,不得位於炸藥庫、危化品倉庫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佔用河道和行洪通道,嚴格操控在生態灵敏等重點地段建設。

  《寻求意見稿》要求嚴格高層修建規劃許可办理,加強設計制作環節質量把關,守牢竣工驗收環節安全底線。住宅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規范開展消防驗收現場評定,重點檢查防火間距、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分散通道、管道井封堵等內容,加強消防設施功用的抽樣測試和系統功用的聯調聯試。對開展特别消防設計的高層修建和250米以上民用修建,還應核对專家評審、論証意見落實情況。(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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