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临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下设13户子企业,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教育体育、住宿及餐饮服务、印刷传媒、会展服务、拍卖交易等。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临沧市华旭幼儿园始建于2001年,是省一级二等示范幼儿园,秉承“为了孩子更幸福的未来”办园理念,以“健康、活泼、勇敢、自信”为培养目标,以“为社会提供优质学前教育”为宗旨,逐步的提升办园质量,曾荣获“临沧市2024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优异集体”“云南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为临沧边疆学前教育发展增添一抹色彩。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录用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按照《临沧市华旭幼儿园全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
(2)线下报名: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国投大厦15楼党群工作部)。报名人员携带个人近期一寸彩色正规照、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或重要奖励)、工作经验证明等进行实地报名。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市文旅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要求报名人员信息填写真实、完整、无误,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和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条件审核及择优筛选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未达3:1的岗位,将予以指标缩减或取消,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岗位。
2.审查结果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不退还。
1.教师岗位。采取专业素养考核和实际应用考核,专业素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综合成绩=专业素养得分×40%+实际应用得分×60%。
2.会计、保健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综合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自身能力、表达和处理问题能力等,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有传染病和可能会影响岗位工作的基础病史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不是满足岗位要求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学习能力。
如体检和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向应聘人员所在地政法委、公安局(或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部门,征求其本人是不是真的存在涉黑涉恶、违反治安管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有关情况。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录用人选,报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待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选在“临沧文旅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对象。
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对录用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提醒谈话。完成录用程序后,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